EB-5 移民类别是获得美国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多阶段途径。它奖励那些投资合法来源资金,并在美国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的外国投资者。
过程
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自己控制的新商业企业(NCE)(独立 EB-5),或与其他 EB-5 候选企业(区域中心 EB-5)共同投资。
投资者提交 I-526 申请独立中心,或提交 I-526E 申请区域中心。
- 请注意,区域中心选项还要求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区域中心先向美国移民局提交自己的文件。
如果投资人在美国境内,且其所在国家没有绿卡等待名单,他们也可以在提交 I-526(E)的同时提交 I-485 调整身份(AOS)申请,正式要求美国移民局向其签发绿卡。
- 如果投资人的出生国有等待名单,那么在 I-526(E)获得批准后才能申请 I-485。
- 正确提交的 I-485 允许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居留而不累积任何非法居留,还允许申请人申请工作许可和提前假释旅行证件,以便再次进入美国。
如果投资者不在美国,他们必须等到 I-526(E)获得批准后,才能使用在线表格 DS-260 申请移民签证,然后到美国领事馆参加面试。
一旦 I-485 绿卡或 DS-260 移民签证获得批准,投资人将获得为期两年的有条件合法永久居民身份(CLPR、”有条件绿卡”、”两年绿卡”)。
在CLPR身份的最后三个月,投资者必须提交I-829移除条件申请。该申请通常旨在向移民局证明投资者的资金确实创造了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来裁决。正确提交的 I-829 通常会将 CLPR 身份再延长 4 或 5 年。
一旦 I-829 获得批准,投资者就会收到无条件的 LPR 绿卡,EB-5 程序也就完成了。
谁可以投资?投资者的资质:
与许多其他 EB(基于就业)类别不同,EB-5 对投资者没有特别要求,如语言能力、个人成就或学历。
EB-5 投资者甚至不需要从本质上或背景上是一个商人–许多 EB-5 投资者是在美国的 F-1 外国学生或新近的 H-1B 工人,他们从家庭成员那里获得合法资金。
资金的合法来源–必须投入多少资金,允许哪些资金来源:
投资者必须至少投资 105 万美元。但是,如果投资者计划在目标就业区创造就业机会,则可享受 80 万美元的优惠。
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必须只属于投资者。投资者应与其律师密切合作,收集证据以证明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合法。这部分申请通常是文件最繁杂的因素。
资金必须真正用于投资,参与亏损风险和盈利机会。不允许非商业教育机构与投资者之间提供担保或保证。美国移民局认为这些安排是贷款而非投资,因此不符合 EB-5 投资规则。
投资何处?目标就业区:
标准投资额为 105 万美元。但是,如果 EB-5 项目在某些 “目标就业区”(TEAs)创造就业机会,则有资格获得 80 万美元的减免投资额。最受欢迎的 “目标就业区 “类别包括
农村地区:EB-5 工作岗位必须在大都市以外或人口较少的地区创造。
- 美国移民局优先审理农村 EB-5 申请。因此,农村地区的 I-526(E)申请通常比非农村地区的 EB-5 申请审理得更快。
高失业率地区:EB-5 工作岗位必须在失业率为全国失业率 150% 的地区创造。
独立的 EB-5:
独立 EB-5 传统上是为有商业计划和合法资金来源的外国企业家服务。投资者负责制定商业计划、进行创造就业机会的研究以及提供有关项目的所有经济文件。投资者还必须证明所有 EB-5 工作岗位都是妥善创造的,并且必须遵守所有美国就业和劳工法律。
好处
投资者可以对国家教育委员会及其运作实施非常严密的控制。
独立 EB-5 项目首先由投资者提交 I-526 申请,项目无需事先提交申请。
缺点
投资者负责所有涉及商业活动、创造就业机会和遵守就业法律的文件。对于有其他优先事项的投资者(如必须专注于学业的 F-1 海外学生)来说,这可能会让他们难以承受。
美国移民局通常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裁定独立的 EB-5 申请,因为每个独立项目通常是为一个 EB-5 投资者量身定做的。
独立申请不允许多个 EB-5 申请人提交多份 EB-5 申请;只允许一个外国投资者提交一份 EB-5 申请。其他投资者可以在企业中持有权益,但他们都不能提交 EB-5 申请。
区域中心 EB-5:
区域中心计划的目标投资者是那些希望与其他 EB-5 投资者汇集资金的投资者,他们更愿意将自己的资本投资委托给一个 NCE 管理团队。每个区域中心都是一个在美国移民局注册的美国商业实体,其组织架构下可能有多个国家教育实体。在接受 EB-5 投资者之前,每个区域中心还必须向美国移民局备案。
好处
区域中心和 NCE 管理团队提供商业活动、创造就业机会和遵守就业法律的文件。投资者无需提供有关项目的这些信息,从而免除了投资者提供文件的大量责任。
美国移民局通常会更快地裁定区域中心的 I-526E 申请,因为美国移民局可以一次性审查项目文件,然后将项目批准适用于随后提交 I-526E 申请的每位投资者。
区域中心项目可以依靠计量经济学更抽象地计算创造的就业机会。与独立项目不同,它们不需要计算 “实地 “创造的就业机会。
缺点
投资者必须放心委托 NCE 团队管理其资金。
投资者必须依靠 NCE 团队提供的大量文件来支持投资者的 I-526E 申请,随后再支持投资者的 I-829 申请。
总之:事实证明,EB-5 计划是那些希望通过创造 10 个就业机会为美国经济做出贡献的移民的热门选择。独立EB-5项目服务于希望直接控制其商业企业的投资者;区域中心EB-5项目服务于希望投资于由项目团队管理的集合商业企业的投资者。现在就联系我们intake@bhulaw.com或通过微信 “BenjaminCJHu “讨论EB-5选项,开始您的美国移民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