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移民
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者(合法永久居民)可以为某些亲属提出申请:
美国公民可为直系亲属申请,直系亲属必须是其配偶或 21 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此外,21 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也可以为其父母申请。这种申请没有年度配额,因此没有等候名单。
美国公民可以为 21 岁以上的未婚子女申请 F1 亲属。该类别需要排队等候。
永久居民可申请 F2A 亲属,即配偶或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该类别需要排队等候。
永久居民可申请 F2B 亲属,即 21 岁以上的未婚子女。这一类别需要排队等候。
美国公民可为 21 岁以上的已婚子女申请 F3 亲属。该类别需要排队等候。
美国公民可为 F4 兄弟姐妹提出申请。该类别需要排队等候。
所有以家庭为基础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与受益家庭成员关系的真实性。他们还必须证明有足够的收入或资产供养在美国的家庭成员。
等待名单
如上文所列,有些类别有等候名单。每位申请人都要提交 I-130 表,以证明其与受益人的真实关系。I-130 表格的提交日期为案件的优先日期。根据受益人的出生国,可能需要等待数年。一旦优先日期早于美国国务院公布的每月截止日期,受益人就有资格获得移民签证。如果受益人不在美国,则需要填写 DS-260 在线表格并进行签证面谈。如果他们在美国境内,拥有合法身份,则可通过 I-485 表格调整身份。
宽恕某些身份上的过失:
通常情况下,如果外国申请人从事未经许可的工作,或逗留时间超过其合法入境允许的时间,则属于 “非法居留”,依法不得申请 I-485。该规则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在受益人为直系亲属(即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或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的申请中,移民局不考虑未经授权的工作和因逾期居留而导致的非法居留时间。因此,如果受益人的唯一过失是未经授权的工作或合法入境逾期居留,只要他们与美国公民有直系亲属关系,他们仍然可以申请 I-485 身份调整。
未婚夫 (e) K 签证:
美国公民(而非美国永久居民)可以为未婚夫(妻)担保 K 签证,允许他们进入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与往常一样,申请人必须证明双方关系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人有经济能力抚养受益人。外国伴侣完成 DS-160 在线表格和签证面谈后,即可获准进入美国 90 天。在此期间,他们必须与美国公民结婚。然后,外国配偶可以提交 I-485 调整身份。
在某些情况下可获得为期两年的有条件绿卡:
在所有婚姻案件中,一旦裁决完成,美国当局就会分析当日的婚姻存续时间。如果此时婚姻存续时间不足 2 年,当局将签发有效期仅为 2 年的有条件绿卡。在此期限的最后 3 个月,申请人必须提交 I-751 表,以证明婚姻仍然有效,因此可以解除条件限制。(注:在婚姻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外国前配偶可以自行提交 I-751 表,寻求豁免)。
资金支持:
任何以家庭为基础的移民案件的申请人都必须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供养该外国人以及任何其他家庭成员。他们还必须签署 I-864 表,这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即使他们离婚或因其他原因疏远,也要继续抚养家庭成员。该合同可由美国法律系统强制执行,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解除。请注意,即使外国配偶与美国申请人离婚并与他人再婚,原申请人仍有义务抚养受益人。请务必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家庭移民有助于让您的亲人团聚。请立即通过intake@bhulaw.com或微信 “BenjaminCJHu “与我们联系,讨论您的家庭在美国未来的选择。